商品猪屠宰检疫中常见的几种疫病及其无害化处理

1猪瘟

宰前、宰后检疫。病猪患有典型猪瘟,主要表现出体温明显升高,食欲不振,走动时拱背弯腰,部分还会出现神经症状,开始发生便秘,后期发生腹泻。耳根、四肢内侧、腹部等处存在紫红色的出血点,且用手指按压不会发生褪色,可根据流行病学、临床特征以及剖检变化进行确诊。病猪患有非典型猪瘟,除了表现出体温升高,发生腹泻、便秘,皮肤存在出血点或者出血斑,通常不会表现出明显的症状,有些会在双耳、腹部、四肢以及会阴处存在出血斑点,需要经过实验室诊断和鉴别才能够确诊。重点是要对猪只的体表皮肤、淋巴结、心脏、肾脏以及盲肠进行剖检。

相应处理。病猪的肉品要进行高温、化制以及销毁处理,皮肤、血液、骨头等也要按照无害处理规程进行处理。

2.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宰前、宰后检疫。病猪主要表现出体温升高,眼睑水肿,眼结膜发炎,出现呼吸道症状,如气喘、咳嗽等;有些后躯乏力,无法站立,或者出现神经症状,如共济失调等。剖检后能够发现脾脏表面或者边缘形成梗死灶,使用显微镜观察可发现出血性梗死;肾脏表面存在出血点、斑,呈土黄色,且在皮下、心脏、扁桃体、肝脏、肠道和膀胱都能够发现出血点和出血斑;出现肾间质性炎,肝脏、心脏和膀胱发生出血性、渗出性炎症等病变;有些能够看到胃肠道存在出血、溃疡,并发生坏死。

相应处理。病猪和同群猪要采取扑杀处理;对病死猪、排泄物以及污染有病毒的污水、垫料、饲料等采取无害化处理;对污染有病毒的场地、猪舍、物品、饲养用具、运输工具等都要采取严格、彻底的消毒。

3猪肺疫

宰前、宰后检疫。病猪体温明显升高,能够达到41~42℃,结膜发绀,颈部、耳根以及腹部皮肤呈红紫色,特征性症状是咽喉部发红,出现肿胀,进行触诊具有热感,且质地坚实,用手按压能够感到明显的颤抖,症状严重时会导致耳部、前胸也发生肿大。呼吸困难,出现气喘、咳嗽,有泡沫从口鼻流出,往往呈犬坐势式。剖检能够看到全身皮下、浆膜和黏膜存在过多的出血斑点,特别是咽喉部以及周围组织会发生出血性浆液浸润,这也是典型的病变::肺脏在不同阶段会出现肺炎病变,周围往往伴有气肿和水肿,且会与胸膜发生黏连,肺切面呈大理石纹,胸腔、心包存在积液,支气管、气管黏膜出现炎症,存在泡沫状黏液。

相应处理。病猪以及产品必须根据《病害动物和病害动

‘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要求进行处理,通常是采取高温、化制方法处理。

4猪丹毒

宰前及宰后检疫。急性败血型:病猪的皮肤存在弥漫性充血,明显发红,且四肢内侧及腹部皮肤较薄处往往会有密集不规则的出血点或者红斑,严重时甚至呈“大红袍”样,皮下脂肪存在出血点,并略微发红;全身淋巴结发生充血、肿大,存在小点状出血,呈红紫色,且切面多汁;肾脏存在淤血,呈暗红色,略有肿大,表面存在均匀的百雾状出血点,严重是还会形成“大彩肾或者大红肾”;胃肠黏膜发生肿胀,并存在出血性炎的病变。亚急性疹块型:往往在皮肤较厚的部位突出有不同大小的圆形、方形、菱形的较硬疹块,界限分明,中央发白,边缘发红。慢性关节炎型:能够在心脏瓣膜上通常是二尖瓣)朝向血流方向存在不同大小的菜花样衍生物,呈灰白色;腕附关节发生变形、肿胀,切开后里面存在纤维索性渗出物。

相应处理。发现患有急性败血型猪丹毒的病猪,胴体以及全部产品进行销毁或者化制处理,对于疑似污染的胴体以及产品要采取高温处理,并使用2acute;%漂白粉液、3%来苏尔、2%氢氧化钠溶液等对污染的场地和使用工具进行消毒。发现患有疹块以及慢性型猪丹毒的病猪,对于明显病变、肌肉存在退行性变化的胴体以及切除的病变部位采取化制或者销毁处理,而其他的产品采取化制或者高温处理。

5猪气喘病

宰前、宰后检疫。病猪主要表现出程度不同的气喘,并伴有痉挛性阵咳或者连续性咳嗽,但体温基本正常,呼吸频率加快,呈现腹式呼吸,伸颈拱背,且卧地时以两肘着地,呈现犬坐姿势。典型病变是肺脏发生气肿,病程持续较长时还会发生融合性支气管肺炎。肺脏边缘钝圆,表面光滑,呈灰白色或者灰红色,切面外翻,比较湿润,对切面进行刀刮能够看到从支气管断端流出灰白色或者混杂血液的泡沫样液体,病程持续较久会导致病变处硬度增大,发生黄红色或者黄色的胶胨样渗出性炎症,纵膈淋巴结和肺门淋巴结明显肿大。

相应处理。病变肺脏要立即进行销毁或者只能够用于工业生产,对于没有发生病变的内脏,则要在出厂前采取高温处理,但其酮体出厂没有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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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检疫的目的 屠宰检疫的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居民的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和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做好对生猪的屠宰检疫工作,使人民群众吃上“良心肉、放心肉”迫在眉睫。对于生猪的屠宰检疫工作,不仅需要有关质量监督部门的严格筛查和把关,同时也需要屠宰的经营者和加工者在屠宰时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防止动物疫病传播和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下面一起具体来了解一下:屠宰检疫的目的屠宰检疫的作用。

1、屠宰检疫的目的

动物检疫就是为了预防、控制动物疫病流行,保护养殖业的发展和人体健康,由法定的机构、法定的人员,按照法定的检疫项目、标准和方法对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检查,定性和处理带有强制性的行政措施。而屠宰检疫是动物检疫中的重要环节,是对动物在即将屠宰前的查证验物和临床健康检查,违禁药物的送样检测以及屠宰加工过程中对动物的头蹄、内脏、皮肤、胴体、传染病和寄生虫通过肉眼及普通仪器的常规检查,来鉴定动物产品是否符合安全食用的条件,杜绝病猪肉流入市场,防止危害社会。

2、屠宰检疫的作用

宰前检疫在生猪屠宰检疫过程中非常重要,是猪肉产品的基础。对生猪进行宰前检疫,能够对生猪的健康情况作出准确的判断,将病猪阻挡在生猪屠宰的大门外。生猪宰前检疫对于有效的减少病猪进入产品线有较大帮助,是宰后检疫的保障。宰前检疫如果不到位,导致病害进入到车间内,会造成其他健康生猪的污染,并对宰后检疫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所有的生猪必须先接受宰前检疫,由检疫人员开具检疫证明,然后才能够送至待宰车间。

宰后检疫是生猪屠宰之后对其肉、器官等进行检疫。根据检疫病理学和解剖学对不同器官和部位进行检疫,结合实验室检验结果来对肉产品的卫生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宰后检疫对于病害肉体以及内脏具有较好的检疫效果,杜绝病害肉流入市场,是安全肉的保障之一,与宰前检疫维护肉食品的安全性。

3、讨论

为猪肉产品的安全性提供保障,需要对检疫队伍的水平进行强化,建立高水平的检疫队伍,一是严格把好入场、尿样抽样、屠宰出场等各关,严防病害生猪通过定点屠宰后流入流通市场;二是完善现有的报表,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生猪从产地到屠宰再到销售的各个环节和细节都进行管理,落实责任;三是培养优秀的检疫人员,检疫人员的工作水平决定了肉食产品的卫生质量。

加强源头管理,抗生素、“瘦肉精”(主要成分为盐酸克伦特罗)以及其他违禁或限量添加的添加剂等药物残留的动物产品,依靠屠宰检疫只是补救措施,应该加强源头管理。

生猪屠宰场需要满足生产需求,这是猪肉安全、卫生的前提。屠宰场的监管需要以《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为准绳,对屠宰场的污物和杂物进行管理和处理,避免其对屠宰肉产品造成污染,采取定期结合不定期检查的方式来进行检查,对设备、器械等进行检查,把好每个关口,严格管控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借助技术手段和法律手段,督促生产环节的稳定运行,保障屠宰的安全。

做好宰前检查工作,宰前对动物的健康情况进行准确的判断,特别是一些比较隐蔽、不容易发现的疾病和具有潜伏期的疫病,部分疫病宰后检疫不容易发现,比如口蹄疫,需要在宰前检疫的时候就把好关,这对于提升肉产品的安全性具有较大的帮助。

定点屠宰场猪的屠宰检疫工作就是为了保证我们可以有放心肉食用,而该项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细节都决定了猪肉的卫生质量,因此我们需要对猪的屠宰检疫进行审视,提升检疫质量。笔者认为,高品质的肉食品管理才能够生产出高品质的肉产品,我们需要对肉产品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从养殖到屠宰再到销售均严格管控,各监管部门也需要共同合作,保障动物产品品质,将问题肉挡在门外。

如何做好生猪的屠宰检疫工作

一、做好生猪屠宰市场的组织工作目前,我国对生猪屠宰实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生猪的屠宰检疫,对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促进养猪业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吃上“良心肉、放心肉”起到重要作用。由于屠宰户贩运生猪到定点屠宰场的不定时性,定点屠宰场必须实行24h检疫值班制度,做到设岗定人,人不离岗,方能实现宰前不漏检。另外,应加强我国的屠宰市场监管力度,根据我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工商、卫生、农业、环保、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市场商品流通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好对生猪的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并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屠宰活动进行监督、巡查。二、做好生猪宰前宰后的检疫工作
(一)严把宰前检疫关
1、查证验物:当生猪由产地运到屠宰场后,在未卸车之前,检疫人员应向畜主索取《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和《口蹄疫非疫区证明》。核对生猪数量,了解运输途中发病、死亡情况,并查验免疫标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理。
2、消毒:消毒包括运输车辆出入口消毒池消毒、卸车前带猪消毒和卸车后空车消毒。
消毒池消毒每天生猪运输车辆进场前对消毒池进行清洗并配制好消毒药物浓度,以保证出入车辆的消毒。
卸车前带猪消毒为了减少生猪体表携带的病原微生物进入待宰间,在查证验物程序完成后对生猪及运载车辆进行全面消毒后,方可卸猪。
卸车后空车消毒卸车后还必须经过空车消毒,并凭动物防疫部门出具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离开屠宰场。
3、盐酸克伦特罗抽样检测:抽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生猪屠宰前必须进行盐酸克伦特罗抽样(尿样)检测,经过抽检的生猪方可进入待宰间待宰。
4、群体检疫和个体检疫经过盐酸克伦特罗抽样之后,在待宰猪仓对同一批次的猪群进行群体检查,主要观察生猪的精神、活动等动态、静态和饮食表现。若发现可疑患病生猪应当隔离到病猪隔离圈进行详细的个体检查,包括对皮肤、可视黏膜、体温、呼吸系统和脉搏等临床检查。
5、巡检及送宰检疫
巡检生猪待宰期间,值班检疫员每1h进行巡查一次,发现病猪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送宰检疫屠宰前对生猪进行最后一次全面检查,防止遗漏的可疑病猪进入屠宰车间。
6、宰前检疫结果处理
经过以上五个流程,检疫合格的生猪签发宰前检疫合格证准许屠宰,不合格的生猪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急宰、缓宰、销毁等处理措施,杜绝一切不合格生猪进入屠宰车间。
(二)严把宰后检疫关
1、头蹄部检验:首先观察头部表面有无明显病变情况,口腔内有无水泡、溃疡等病变,再观察蹄部有无水泡、肿胀等。然后剖检颌下淋巴结,检验有无病变,剖检咬肌检查囊虫。
2、胴体检验:首先判断放血情况,再观察皮肤、脂肪、胸腹腔、关节是否有传染病而引起坏死、肿胀、炎症等。肌肉检验,检查股部内侧肌、深腰肌,检查肌肉颜色、气味,切口是否有寄生虫等。
3、内脏检验:猪的内脏检查范围包括肺脏、心脏、肝脏等。肺脏观察其外形、色泽、大小,触摸肺叶;观察淋巴结有无肿胀、出血、坏死等;心脏,观察其形态、大小、色泽,在心室肌肉处切一小口,检查有无囊虫,尤其要注意二尖瓣有无菜花样赘生物;肝脏,观察形态、有无淤血、槟榔肝;肾脏,解剖肾包膜,必要时纵向剖检肾实质;同时摘除甲状腺。
4、寄生虫检验:采取左右横膈膜肌脚50克左右,压片镜检是否有旋毛虫与住肉孢子虫。
5、复检:对屠宰的生猪再次进行整体检验检疫,结合头部、内脏、胴体等检验情况,视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检疫合格的加盖验讫印章或加封检疫标志,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检疫不合格的,按规定作无公害化处理;无法作无公害化处理的,予以销毁。
(三)做好检疫结果记录屠宰场应对生猪的检疫结果进行登记,详细记录生猪的数量、宰杀情况、安全监测结果、病死猪的数量、病猪的病变描述、产品的处理情况,制定的档案要信息准确、格式规范。
三、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一)建立生猪屠宰检疫长效机制,加强生猪屠宰检疫管理工作生猪屠宰检疫是确保畜产品安全卫生的重要环节。建立生猪屠宰检疫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生猪屠宰环节检疫和监督,健全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是做好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关键。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规定的程序,严把宰前宰后检疫关,对进场生猪全程监控,认真查证验物,进场生猪必须三证齐
全,免疫标识要配带齐全;必须逐头进行临床健康检查;按要求进行“瘦肉精”抽样检测;做好检疫证明的回收、记录工作;按规程要求对检疫结果进行处理;
规范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做好检疫结果处理及检疫记录工作。
(二)加强检疫队伍的建设1、定期进行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培训:生猪屠宰检疫工作除规定的程序外,还需要结合实际,定期对检疫员进行培训,有助于检疫员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做好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也有助于增强检疫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推动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发展。2、加强检疫员管理:制定和严格执行检疫员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对检疫员不服管理、违纪的情况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加强对生猪屠宰市场的监督管理目前,我国的屠宰市场监管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质量监管部门职责分工不够明确,市场监管意识不够强。根据我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相关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对生猪的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并严厉打击私宰生猪、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伪造检疫标识等违法行为。对查获的违法分子依法给予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查处。简而言之,要做好对生猪的屠宰检疫工作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不仅需要国家、地方政府监督、检查部门的统一监督与防控,积极引导生猪贩运户、肉品经营者守法经营;同时也需要有关部门加强检验检疫队伍的自身建设,扩大检疫设备与技术,促进我国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工作的有效进行和健康发展,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食用安全。

猪的定点屠宰检疫程序


1查证验物

在进入屠宰场前,对外地调入的生猪要查验三证一票据,即出县境的无检验合格证、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非疫区证明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首先要看有无上述证明,其次要看上述证明是否由法定机构签发,有无伪造和涂改情况,最后看上述证明是否超过有效期,物、证是否相符。对本地猪要看有无免疫证明和产地证明,免疫是否在有效期内,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进行补检、抽检、重检,并做好猪只进场记录,应记明猪只来源、数量、进场日期、运载车辆号码、畜主及验收人员签名等。

2宰前检疫

宰前检疫是保证肉品质量的重要环节。通过宰前检疫不仅可以及时确定猪只的健康状况,还能及早发现许多在宰后检验时难以发现的问题,如破伤风、狂犬病、口蹄疫等人畜共患病和某些中毒病,对这些病要做到及时剔出、合理处理、防止疫病扩散和蔓延。对即将屠宰的猪一般采用群体检查和个体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特别注意法定检疫对象。

2.1群体检查

群体检查的目的在于评价整群猪的健康状况,其检疫程序是:首先按猪的来源地区或圈、舍、车进行分群;其次是自由休息的静态检查,在不惊扰猪群的情况下以视检为主,着眼于群体的一般发育和营养状态的观察,同时重点观察体表、被毛及营养状况、呼吸状态,有无咳嗽、喘息、呻吟、嗜睡、流涎、离群、粪尿状态等方面有无异常;其三是动态检查,经过上述观察之后观察猪自由状态下运动姿势、体态及运动过程,如起立姿势、行走姿势、精神状态等,注意有无行动困难、肢体麻痹、步态蹒跚、弓背弯腰和排泄异常等;第四是采食及饮水状态的检查,注意自然饮食过程中食欲、食量、采食姿势、有无吞咽困难、呕吐、流涎等异常表现。

2.2个体检查

个体检查是对群体检查中挑出的病畜和可疑病畜进行详细的临床检查以确定病性。对受检个体病畜如兽医临床诊断一样主要以视诊、触诊、听诊为主。首先是体温、呼吸、脉搏三项指标检查,用体温计测量体温,体温过高或过低都是有病表现;呼吸主要检查呼吸频率、节律、强度、方式和鼻液性状;脉搏注意静态下脉数和脉性。其次是精神状态检查,看神经反射是否平衡、有无兴奋狂暴和抑制沉郁,如惊恐不安、刺激过敏、狂躁嚎叫、昏迷、反应冷淡、闭目缩颈等。三是可视黏膜和体表毛皮检查,注意黏膜是否苍白、潮红、发绀、黄疸、肿胀、出血、溃疡和结节存在以及分泌物性状,检查皮肤有无肿胀、疹块、水泡、脓泡、溃疡以及患部位置、形态、温度、硬度、敏感度与弹性等。四是体表淋巴结检查,主要看猪的咽喉和颈下淋巴结大小、硬度、敏感度和活动性。最后检查排便,注意排便动作,如泻痢、便秘、失禁、痛苦、里急后重等,排泄物性状,如硬度、颜色、气味等。

2.3宰前检疫后的处理

经过宰前检查,根据其健康状况及发现疾病的性质和程度,分别做好详细记录。凡健康无病的猪,按正常屠宰程序进行屠宰;凡确诊为一般传染病和普通病的猪,一律在急宰间进行急宰;凡发现恶性传染病的猪除进行严格隔离、封锁、消毒外,应采用对病猪进行不放血的方式捕杀,然后作高温处理、工业用或销毁;因患有或疑似传染病死亡的病猪,应作工业用或销毁;凡确诊为物理性原因致死的生猪,经检验肉质良好,并在2h取出内脏者,其胴体经无害化处理后可供食用。在猪群中发现属于《动物防疫法》规定的一类传染病或地方规定的危害较大的、新发现的传染病以及其它重要疫情,要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上报疫情;发现人畜共患传染病,必须通知当地卫生部门,共同采取扑灭疫病的措施。

3宰后检疫

宰后经验是肉品检验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宰前检验的补充和继续,主要通过观察、剖检、视检等方式和程序,直接检查肉尸脏器所呈现的病理变化和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以保证肉品的卫生质量。

3.1头部检验

可在去头时进行,剖检两侧颈下淋巴结和两侧外咬肌,主要目的是检查猪的局限性咽炭疽、猪肺疫和猪囊尾蚴、传染性水疱病等,同时摘除甲状腺并注意观察鼻盘、唇和齿龈的状态,检查口蹄疫和水泡病。

3.2皮肤检验

在烫皮或剥皮之前进行,主要观察外表皮肤的完整性及颜色的改变,注意耳根、四肢内外侧、胸腹部、背部等处有无点状斑点、弥漫性发红或出血变化、有无疹块、黄染等。注意耳端、蹄冠、蹄趾间等部位是否发生水泡或因水泡破溃后形成的烂斑等,在检查中特别注意观察《动物防疫法》中有关猪的一、二、三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危害较大的、新发现的传染病等显示于体表的病理变化。

3.3内脏检验

包括心、肝、肺、胃、肠、脾的检验,肾脏检查可与胴体检验一道进行。对心主要检查心包及心包液有无变化,注意心脏形态、大小及表面性状变化,注意有无出血、纤维素、心肌变性坏死、有无囊尾蚴等,当疑为慢性猪丹毒或某些疾病时,应切开心脏检查,观察房室内膜、乳头肌、以及心肌等有无变化,特别是二尖瓣的变化和心肌上有无囊尾蚴寄生。肝应重点注意其大小(纵径、横径、厚度)、形状(肿大、萎缩)、硬度(有无肝硬变、变性、脂变等)、颜色(有无黄疸、黄脂、饥饿肝等)肝淋巴结性状以及血管、胆管内有无寄生虫包囊和结节等。肺注意观察色泽、形态、大小是否正常,触检其弹性、有无结节、硬块、结核、肺丝虫及甲状腺是否摘除。胃、肠、脾先视检其外形、色泽有无变化、浆膜有无粘连、出血、水肿、坏死以及溃疡等病变,再观察肠系膜上有无细颈囊尾蚴寄生和肠系膜淋巴结有无炭疽,脾注意有无楔形坏死和急性脾肿。

3.4胴体检验

首先观察胴体放血程度及色泽(/),观察皮肤,皮下结缔组织、脂肪、肌肉、骨及断面、胸膜、腹腔和肋间有无异常;其次检查颈浅背侧淋巴结、腹股沟浅淋巴结、髂内测淋巴结有无病变;三是检查腹肌有无囊尾蚴寄生;最后检查肾脏有无出血点、结节、坏死灶等和肾上腺是否摘除。

3.5旋毛虫检验

自胴体两侧的横膈肌脚部各采样15g记为一份肉样,同肉尸编成相同号码,送实验室检查,在充足阳光下,用剪刀顺肌纤维方向,随机剪取米粒大肉样(其中如果有肉眼可见小白点,必须剪下),每份肉样共检24粒,制好压片用低倍镜观察。

3.6瘦肉精检测

检测采取宰前或屠宰中进行,取待宰猪尿样,如宰前未取到,可以在屠宰过程中从膀胱中取尿样,用瘦肉精检测卡检测。

3.7宰后检疫结果登记

对宰后检疫所发现的各种传染病、寄生虫病和病理材料要进行详细登记,病变材料要制成标本妥善保存。登记项目包括畜禽种类、产地、肉体编号、病变脏器及病变的描述、产品的处理等,并作为档案加以保存。这是提高动物卫生检疫技能、丰富实践经验的基础。

4检疫后处理与盖章

(1)凡肉体和内脏经检疫合格,肉质良好可食用的在胴体上加盖肉检验讫章,准许上市。

(2)经无害化处理可食用的,根据不同程度的处理要求,分别加盖产酸、冷冻、腌制、高温等章。

(3)凡患有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中毒及病理损害的肉体,不能在无害化处理后食用的,必须作工业用或销毁的肉,分别盖工业用油或销毁章。

(4)属于种公猪、种母猪的,应分别盖上母猪肉、公猪肉章。

5签发检疫检验证明

检疫完毕后,畜主应到收费处缴纳有关税费,检疫员凭胴体上的肉检验讫章和票据,签发畜禽产品检验检疫证明出场。

6验讫章所用印色的要求

验讫章所用印色首先应是无毒、颜色鲜艳的;其次是盖印后干燥迅速、不脱落;最后是易于渗入皮肤,烹调加工时易脱色。

家禽定点屠宰管理、检疫技术及其注意事项


1宰前管理与检疫

宰前管理:送宰前,家禽必须进行一段时间的休息及禁食。一般鸡、鸭需要禁食12~24h,鹅需要禁食8~16h,且禁食过程要供给足够的饮水,一直持续到宰前3h停止。

宰前检疫:要配合入场验收对家禽进行宰前检疫。首先对加强的产地检疫证明进行查验,核对屠宰数量,用手触摸嗉囊,根据禁食情况再进行体重测量,并对机体健康状况进行认真检查。家禽的宰前检疫主要是进行群体检查,配合个体检查。群体检查,主要是对家禽静态、动态以及采食情况进行检查。进行静态和动态检查时,通常以笼为单位,对即将屠宰家禽的精神状态,羽毛光泽,冠、髯色泽,采食、饮水状况,排出的粪便形状,以及叫声和呼吸音等进行观察。家禽经过静态休息时和饮食情况下进行检查,初步判定健康后才能够进行动态检查。动态检查前,先人为的安装一条“鸡飞沟”,控制宽度能够让健康家禽飞过即可。检查时,逐群放开,有一人在前面使用饲料进行引诱或者在后面进行驱赶,促使家禽能够自行通过检验飞沟,只要容易飞过的即可判定为健康,如果比较困难或者无法飞过,则判定为疑似病鸡,要立即将其剔出,并逐只进行个体检查。个体检查,主要是指对群体检查时发现的异常家禽以及群体内随机抽取的家禽(一般每群抽取60~100只)进行检查。个体检查需要注意以下四大要点,即一看外貌和表现,二听家禽声音,三摸禽体器官组织,四是检测体温、呼吸和脉搏。

2.宰后检疫

整体检疫:主要是指对家禽的头部、体表、爪部进行检疫。检查头部是否存在淤血,发生出血、萎缩、肿胀,是否形成痘疹、结节,眼睛是否出现病变等;观察体表皮肤是否保持完整性良好,清洁以及放血程度是否良好,是否存在淤血、出血、肿胀、结节、炎症以及赘生物等病变;爪部是否存在溃疡,是否发生卷曲,以及关节是否存在积液等。

内脏检疫:肝脏大小、颜色、弹性以及表面是否出现异常,胆囊充盈程度等;脾脏是否存在充血、肿大以及结节等变化;腺胃乳头是否发生出血、溃疡,肌胃、腺胃交界处是否存在出血点、出血斑或者形成溃疡,肌胃角质层下是否发生出血、溃疡等;对肠壁厚度进行检查,浆膜和黏膜是否存在淤血、出血或者结节,盲肠扁桃体是否存在淤血、出血、肿胀以及坏死,泄殖腔黏膜是否发生出血等;心包腔内是否存在渗出物,心外膜和心冠脂肪是否存在出血点,心肌表面是否发生出血或者形成坏死结节。

胴体检疫:皮下是否发生出血或者存在积液等;腹壁脂肪是否发生出血,肌肉是否发生变性、出血及坏死等;法氏囊是否发生萎缩、肿大及出血等;肺腔是否存在淤血、出血或者水肿,气管、喉黏膜是否发生充血、出血以及坏死等变化;肾脏颜色、形态是否出现异常变化,是否沉积有尿酸盐等。

3检疫结果的处理

家禽及其产品经过检疫确认合格后,要按照包装规定进行装袋、冷冻,然后再装箱;外包装和每个最小单元内包装上都需要官方兽医粘贴检疫合格标识,之后才能够进行销售。

家禽及其产品经过检疫确认不合理后,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恰当的处理。例如经过检疫发现患有一类传染病时,如鸡新城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要立即停止进行屠宰,采取有效的紧急防疫措施,严格管理人员和产品流动,同时按照《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要求进行逐级上报,最终由县级以上的兽医管理部门按照规定采取正确处理。另外,全场要进行严格、彻底的消毒。对于经过检疫发现患有二类疫病和其他疫病时,家禽胴体及其副产品要按照《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的要求进行处理。对病禽污染的场所、各种器具必须按照要求进行严格消毒等有效的防疫措施。对于需要采取生物安全处理的产品上,必须由官方兽医盖上专用、同一的处理印盖,且监督厂(场)方处理后要及时填写处理记录。

存档。宰后检疫必须填写完整的各项记录,且至少保存2年。

4注意事项

加强卫生消毒:屠宰场大门口要设置消毒池,确保进入车辆经过消毒,定期更换不同的消毒药物。屠宰间要建立紫外线消毒室,且全部T作人员在进入前必须经过紫外线消毒。每天屠宰结束后,都要对待宰间、屠宰间、场地、使用器具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

做好记录:每天屠宰检疫结束后,检疫人员都要及时填写《消毒记录表》、《屠宰检疫记录表》,确保检疫日志完整,并将回收的产地检疫证明完好保存。每天都要对检疫合格环的领取、损坏、使用、缺失进行清除登记,以备检查使用。

大力宣传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禽采取定点屠宰的必要性以及重要性,尤其是要通过相应的媒体(如电视等)曝光私屠乱宰病死禽的行为,增强宣传和警示的效果。

提高商品猪出栏率的措施


提高肥育猪的出栏率,也就是提高猪的日增重和缩短肥育周期,用少量的饲料换取较多的猪肉。为此,应抓好以下科学饲养管理措施:
1.充分利用杂种优势。不同品种杂交所得到的杂种猪,比纯种亲本具有较强的生活能力,在生长肥育过程中,具有好喂养、生长快、抗病力强、育肥周期短等特点。大量试验证实,采用二元杂交猪比纯种猪提高日增重15%20%,三元杂交猪比纯种猪提高25%左右。目前国内多采用长白与大约克杂交母猪,再与杜洛克、皮特兰或汉普夏公猪交配,从而获得最佳的三元杂交组合。
2.早补铁。仔猪刚出生后,要靠母乳生活,每天需要7毫克铁,而仔猪从母乳中只能获取1毫克铁。仔猪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往往因出现缺铁性贫血而影响生长速度,因此,一定要早补铁。一般仔猪23日龄肌注1毫升血铁素,其效果较佳。
3.提高仔猪初生重与断奶重,仔猪初生体重大,说明仔猪在胎儿期生长发育好,在其后的生长过程中,体质健壮,患病少,好饲养,增重快,断奶体重大。根据试验证实,断奶体重大的猪,在同样饲养管理条件下,将比断奶体重小的仔猪缩短肥育出栏期12个月。
4.提供适宜的温、湿度环境。猪舍要控制好温、湿度,温度、湿度过高,会导致猪的采食量减少,日增重下降;温度过低,则热能消耗大,采食量多,而饲料报酬率低。因此,猪舍的适宜温度范围应控制在小猪2030℃、成年猪1520℃,湿度以控制在50%55%为宜。
5.供给充足洁净的饮水。水是猪生长发育所必需的重要物质,猪的饮水量因体重、饲料和气候条件的不同而不一样,一般体重大,喂料越干,气温越高,则饮水量就越多。供给的饮水必须充足、洁净。
6.饲喂采取四定一改。即定喂的次数、定喂的时间、定喂量、定饲养标准,改湿拌料为干粉料喂猪。饲喂次数要根据猪的不同生长阶段来确定,仔猪一般日喂56次,中猪45次,大猪3次。饲喂时间每天要相对固定。饲料喂量每次要保持均衡。饲养标准要根据猪的体重和生长阶段,调配不同的日粮配方饲料营养标准。()饲料要将过去传统的饲喂湿拌料改为水料分开饲喂,有利于猪的消化吸收和提高饲料的利用率。
7.合理的饲养密度。猪的饲养密度应根据猪的大小和不同季节而进行调整,一般以每头肉猪占0.81.0平方米为宜。34月龄每头肉猪需要占0.6平方米,46月龄每头肉猪需要占0.8平方米,78月龄每头肉猪需要占1平方米。大猪在夏季每头一般占用1.11.2平方米,冬季占用0.91平方米。
8.实行同窝原圈饲养。仔猪从出生到肥育出栏实行同窝原圈饲养,比仔猪断奶后移圈混养效果好。由于减少了应激刺激,可提高日增重7%8%,缩短肥育出栏期2030天。
9.实行早去势。去势后可使仔猪性情安静温顺,食欲增加,生长速度加快。去势日龄越早,对仔猪造成的应激影响越小,一般以2025日龄去势为宜,根据试验,这个日龄比60日龄断奶后再去势的仔猪可提高日增重5%~6%,缩短育肥期1520天。
10.适时进行防疫和驱虫。对肥育猪要严格按照科学的卫生防疫程序进行猪瘟、猪丹毒、猪肺疫等病的疫苗预防注射和药物驱虫工作,以确保猪的健康和实现养猪的高效益。
何真清

牛群中常见飞虫及其对应飞虫的防控


在养殖牛群中,飞虫会影响牛群的养殖,下面我们就具体来了解一下:牛群中常见飞虫及其对应飞虫的防控。

1、蚊子

蚊子种类很多,有伊蚊属、按蚊属、库蚊属、曼蚊属和鳞蚊属等。这些蚊子大量聚集时会侵袭人和动物,蚊子吸食血液并传播疾病。蚊子的幼虫和蛹生活在水中,5~21天羽化变为成虫。大面积控制蚊子的方法是排除污水或用油剂、人工合成的除虫菊酯及用其他驱虫药处理污水。给牛使用驱虫药费用过高,而且还需使用半自动涂层器。此外,对群体较小的牛群使用蚊帐就可以防止蚊害。

2、黑蝇

黑蝇属于蚋科,包括黑蝇、野牛蝇和白蛉,个体很小,体色为黑色或灰白色。黑蝇存在于许多国家,当黑蝇大量聚集可引起不小的麻烦。黑蝇的唾液中有毒素,叮咬后可产生小囊泡,小囊泡转化为溃疡并易引起继发性感染,幼虫和蛹粘附于流动水域的芦苇秆或树枝,从卵发育到成虫需要3~4周。夏季黑蝇十分活跃,侵袭动物,偶尔引起动物惊恐不安,致使动物踏地和踢腿。牛有时在泥中打滚或扬起灰尘来驱赶蝇。控制方法是对蝇孵化处喷洒杀虫剂。

3、蠓

蠓是蠓科非常小的飞虫,重要的属有库蠓属和拉蠓属,蠓吸食动物和人类的血液,传播一日热、蓝舌病和其他病毒病。幼虫主要生活在沼泽,也可在泥浆和死水潭中生存。另外,蠓作为病毒的携带者能引起动物的超敏反应。抽干牛场周围死水潭,或用油剂或滴滴涕杀虫剂喷洒死水潭,对于控制蠓虫危害都有很好的效果。驱虫药短期内很有效,尤其是磷苯二甲基酸盐类药。

4、马蝇和斑虫

马蝇是虻的一种。斑虻有很多种,分属于斑虻属、麻虻属和距虻属。卵产于生长在水里或水边的植物叶子上,幼虫和蛹阶段在水或泥中度过。成蝇在夏季几个月活动频繁,尤其是天气闷热的时候,经常会在牛的腹侧和腿部被发现。可通过抽干湿地的水或用油剂和杀虫剂处理死水潭控制马蝇。另外使用驱虫药,效果明显,但药效仅持续数天,例如邻苯二甲基盐酸和γ二甲基苯胺。

5、家蝇

普通的家蝇分布于全世界,大量活动时可引起家畜烦躁,并且能传播疾病。家蝇能引起伤口感染恶化,排出一些胃内容和粪便,弄脏食物引起传染,且很容易传播病原体。卵产在腐烂的植物或粪便上,卵孵化出幼虫,大约10天后成熟。温暖的季节中,整个家蝇生活史为12~14天。控制方法是清除粪和其他易生蛆的有机物,至少3天1次。用捕蝇器收集蝇和蛆,建筑物用杀虫剂喷雾,保持环境干净,或在有微风的地方用杀虫剂喷雾。杀虫剂浸渍耳标对于控制家蝇,效果不明显。

6、秋家蝇

秋家蝇是一种很小的飞蝇,与家蝇相似但稍大,在欧洲、亚洲和北美较为常见,夏季常聚集成群,尤其会对室外的牛进行攻击。因为该蝇以鼻孔和眼分泌物为食,因此经常在牛的鼻孔和眼周围发现,新鲜的牛粪是其唯一的繁殖地。虽然有机磷药剂及浸渍过杀虫剂的塑料耳标对于控制秋家蝇有一定效果,但是现在仍没有完整系统的控制方法。

7、头蝇

头蝇属于齿股蝇属,是一种滋扰型的蝇。该蝇腹部为草绿色,翅膀呈黄色。其不叮咬动物,但是以伤口周围的渗出物为生,能引起皮肤和黏膜的局部炎症。头蝇能刺激机体,使伤口恶化,导致伤口溃疡面增大,既能传播夏季乳房炎,也可能传播牛的角膜结膜炎。控制头蝇有一定难度,通常采用喷雾法和浸渍法。浸过杀虫药的塑料耳标也有一定效果。

8、马厩蝇

马厩蝇体形与家蝇相似,呈灰白色,马厩蝇有锋利的喙,以吸食宿主的血为生,能引起剧烈的刺激,叮咬能引起伤口流血不止。马厩蝇产卵于粪便中和腐烂的干草或稻草上,温暖潮湿的环境利于蝇的生长和生存,该蝇大量出现时可影响家畜正常的生产性能,并能引起牛贫血和前肢皮肤的超敏反应。被叮咬处出现大水疱,大水疱融合形成流血的溃疡。控制方法有经常换舍和及时处理垫草、粪便。可使用浸过杀虫剂的耳标或用合适的喷雾剂喷洒畜舍灭蝇。

鲢鱼养殖中常见的几种天然饵料


水域中天然生长和通过施肥培育的浮游生物是鲢鱼的极好天然饵料。浮游生物漂浮于水中生活,个体微小,一般肉眼难以看到,只有在显微镜下才能观察清楚。可分为浮游植物和浮游动物两大类。

一、浮游植物

浮游植物是自然水体中的原始生产者,它吸收水域中的氮、磷、钾等营养素和二氧化碳,利用光能进行光合作用而得以大量繁殖,成为水域中最基本的饵料资源。通常氮、磷、钾等营养元素含量高的水域,浮游植物生物量高,鱼产量也高。
不同种类的浮游植物的饵料价值是不相同的。由于鲢鱼和其他鱼类一样不能消化纤维质、果胶质和几丁质等,因而很难利用如大部分蓝藻、细胞衰老的绿藻、裸藻等。能较好地消化利用如金藻、隐藻、硅藻和部分甲藻、黄藻、绿藻、裸藻、蓝藻等。

二、浮游动物

其主要以浮游植物和有机碎屑为食,是水域中的消费者。它的个体要比浮游植物大得多,但一般不超过5毫米。不少种类除主营浮游生活外,都能兼营底栖生活。浮游动物是鲢鱼摄食一部分,一般鱼类在幼鱼阶段都以它们为主要食料。主要的类别有原生动物、轮虫类、枝角类以及桡足类。
1.原生动物:原生动物属单细胞动物,没有组织器官的分化,但有呼吸、排泄、生殖、感觉等机能。
2.轮虫类:轮虫为滤食性,以浮游藻类、原生动物、细菌和有机碎屑为食。适应性很强,在各种类型的水域中都能生存,尤其在人工施肥的池塘、水库和河沟中更为常见。是各种鱼类幼鱼阶段的适口饵料。
3.枝角类:枝角类俗称水蚤,又称红虫。枝角类广泛分布于湖泊、池塘、水库等水体中,主要滤食细菌、单细胞藻类及有机碎屑,生长繁殖快,营养价值高,是鲢的主要饵料。凡是枝角类数量较多的水域,鱼产量一般很高。
4.桡足类:剑水蚤、镖水蚤等一类的小型甲壳动物称为桡足类,其多以浮游藻类为食,是良好饵料。

鲢鱼除滤食水中的浮游生物外,还滤食有机腐屑。

杜长大三元杂交商品猪的培育与饲养 杜长大三元杂交商品猪快速育肥技术


杜长大三元杂交猪是杜洛克、大长、长白的杂交后代,具有上一代种猪的优良特征,具有适应性强、生长速度快、饲料报酬率高、抗逆性强、屠宰率高、瘦肉率高、胴体品质好的优点。杜长大三元杂交猪在江苏省东海县的饲养范围较广。下面一起来关注一下:杜长大三元杂交商品猪的培育与饲养杜长大三元杂交商品猪快速育肥技术。

1、杜长大三元杂交猪的品种特性

杜长大三元杂交猪是长白、杜洛克与大白猪的杂交后代,具有上一代种猪的优良特性。

杜洛克猪。这一品种的猪全身被毛为棕红色,体躯高大,粗壮结实,全身的肌肉丰满平滑,后躯的肌肉发达,头部较小,胸部宽而深,背膘略呈拱形,四肢强健有力。杜洛克猪的增重速度快,饲料报酬率高,胴体的品质好,瘦肉率高,但是繁殖性能要差一些,所以在杂交时多作为父本使用,可提高杂交后代的瘦肉率和产仔数。

长白猪。这一品种的猪全身被毛为白色,头部小而清秀,后躯发达,四肢高细,背腹部平直,体躯较长,有6~7对有效乳头。长白猪的生长发育速度较快,饲料的利用率高,可节省饲料,屠宰率以及瘦肉率均高。生产上常使用长白猪做父本与其他母猪进行二元杂交或者三元杂交,效果较好。另外,长白猪的性成熟较晚,在6月龄时开始出现性行为,初产母猪的产仔数为10~11头,经产母猪为11~12头。

大白猪。这一品种的猪全身被毛为白色,体型较大,体躯匀称,背腰微弓,四肢较长,体躯长。成年公猪的体重一般为250~300kg,成年母猪的体重一般为230~250kg。大白猪的特点是增重速度快,节省饲料,在6月龄时体重即可达到100kg,让猪自由采食时,日增重一般可达到700g。有效乳头为7对以上,一般在9~10月龄可参与配种。

2、杜长大三元杂交猪的优势

杜长大三元杂交猪的外形特征为体躯长、屁股大、耳朵小、肚子小。杜长大三元杂交猪具有一代种猪的优良特性,具有适应力强、生长速度快、繁殖性能强、瘦肉率高、饲料利用率高、抗逆性强、眼肌面积大、胴体品质、经济效益高等特点,但是在繁殖性能方面较差,母猪的母性较强,育成率高,易于饲养,适用于规模化、集约化的养猪场。杜长大是生长发育最快的种猪,一般70日龄至达到100kg间的日增重为750g左有,饲料报酬率为2.8:1,体重从出生至达到100kg时一般需170天左右。育肥猪体重在25~90kg阶段的日增重为700~800g,饲料利用率为2.8~3.2。在达到90kg屠宰上市时屠宰率可达到72%以上,瘦肉率可为61%~64%,并且猪肉产品的品质较为优良,肌内的脂肪可达到4%以上。在育肥期平均日增重可达到750g以上,料肉比较低,达到2.5~3:1,胴体的瘦肉率较高可达60%以上。成年公猪的体重一般为3/10~150kg,母猪的体重为300~390kg。这一品种母猪平均产仔9头左有,经产母猪的产仔数为10头左有,并且母性较强,育成率较高,在其他猪种进行杂交时多作为父本使用,可以有效的增加瘦肉率,并且可提高产仔数。

3、杜长大三元杂交猪的培育

猪的三元杂交是指利用两个品种进行一次杂交,其杂交后代母猪冉与第三个品种的公猪进行第二次杂交所得的后代即为三元杂交猪。这种方法可最大限度的利用遗传互补性,以及杂种母猪繁殖性能上的杂种优势,生产出具有上代种猪优良特性的后代。

在选择后备公猪进行三元杂交时第一父本要选择繁殖性能和产肉性能都较好的品种,终端父本则应选择产肉性能良好,但是繁殖性能较低的品种。杜长大三元杂交猪是指利用繁殖性能较低的品种杜洛克作为父本,与大白和长白杂交后代中的母猪进行杂交得到的杜长大三元杂交商品猪。

在杜长大三元杂交商品猪的培育过程中,要选择好种猪的个体。选择后备公猪时选择其体型特性符合该品种特有特征的个体,一般要求外形良好,体质强健,肩部与胸部结合良好,腹部大小适中,背部和腰部宽平,肢蹄强健,四肢平稳,整个身躯看起来结实紧凑。所选择的公猪要求生殖系统健全,睾丸发育良好,大小相同、对称,摸起来结实但是不坚硬,无隐睾、单睾、包皮积尿等疾病,性欲旺盛,精液的质量好。另外在群体中还要选择生长发育速度快、胴体性状优良的个体,可依据上一代的生产成绩以及自身的生产成绩,和其同胞的育肥成绩来进行选择;在选择后备母猪时要求其具备该品种体型外貌的典型特征,被毛颜色、耳型都要有相应的典型特征,有足够的有效乳头数,并且要求排列整齐,无瞎乳头的现象。除了体型外貌符合要求外,还要注意在群体中选择生长速度快、饲料利用率高、繁殖性能高的个体,在生长速度方面可依据自身和同窝其他个体的生产指标来选择,一般在限饲前要参考自身和同胞的生产成绩,限饲后则重点参考育肥同胞的生产成绩。另外,要重点选择繁殖性能高的个体,要求后备母猪的选择要从产仔数多,泌乳性能良好,断奶仔猪的体重大的高产母猪的后代中选择,其外在生殖器官要求发育正常,排卵发情规律并且发情症状明显。

日前生产上普遍使用的配种技术为人工授精技术,采用此技术可在配种前检测精子的质量,并且可以选择最佳的配种时机,对于提高配种受胎率,胚胎的质量都意义重大。在进行人工授精之前要做好母猪的发情鉴定工作,做到适时配种,配种时首先要做好母猪后躯、输精人员的双手以及工具的消毒工作,在输精过程中要正确操作,避免操作不当造成母猪生殖道损伤,影响输精效果。在输精时要注意将精液输送到适宜的位置,以提高受胎率。

4、三元杂交猪的饲养管理

杜长大三元杂交猪虽然具有生长速度快、饲料报酬率高、胴体瘦肉高、市场竞争能力强等特点,但是因为这三个亲本都是国外高度培育的品种,对饲养管理的条件要求较高,在低饲养管理与低营养水平下,其高产的性能很难得到充分的发挥,因此要加强三元杂交猪的饲养管理工作,提供适宜的营养。因猪是杂食性动物,可利用多种饲料,虽然三元杂交猪所需的营养物质与其他类型的猪没有区别,但是在实践的养殖生产中对其饲养又不可与其他类型猪完全相同,因三元杂交商品猪的生长速度快,日增重高,因此对营养物质的需求量较多,任何一种营养物质的缺乏或者不足都会影响其高产的生产性能的发挥。杜长大三元杂交猪的瘦肉率高,因此蛋白质的需求量高,而猪所需要的蛋白质必须从饲料中获得,因此要丰富其饲料来源,提供充足且全面的营养,尤其是蛋白质饲料的补充,这对杜长大三元杂交猪更加的重要。蛋白质由氨基酸组成,对猪而言有10种必须氨基酸,缺少任何一种都会影响蛋白质的生物学价值,而实际生产中常出现第一限制性氨基酸赖氨酸不足的现象,因此须在饲料中添加化学合成的赖氨酸,可以显著的提高饲养效果。另外,因杜长大三元杂交猪的肚子较小,食欲与采食量较其他猪差,因此在选择饲料时要注意饲料的适口性,日粮的组成中糟渣类饲料和粗饲料的含量不宜过大,可适当的提高营养的浓度,尽可能的让猪多吃一些,以满足对营养物质的高需求,确保其正常、健康的生长发育和增重。

加强仔猪的饲养管理。仔猪的初生重、断奶重以及健康水平对后期商品猪的育肥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因此要想培育出合格的三元杂交商品猪就要加强仔猪的饲养管理,以提高仔猪的初生重、断奶重以及健康度。提高仔猪的初生重要从母猪阶段就要加强管理,做好妊娠母猪的饲养管理工作,提供适宜的营养,以促进胎儿的正常生长发育,在妊娠前期饲喂以维持母猪自身的需求即可,不可饲喂过肥,否则会影响胚胎的发育,易导致难产。在妊娠后期胎儿的生长速度加快,并且此时为了泌乳的需求需要储备能量,因此要提高日粮的营养和饲喂量。仔猪在出生后要做好护理工作,让其吃上初乳。提供适宜的环境,加强哺乳母猪的饲养管理,以提高产奶量,使仔猪吃到充足的乳汁,获得充足的营养。仔猪生长发育到一定阶段,需进行补料,一方面可补充母乳的营养不足,另一方面可促进仔猪肠胃功能的发育,还可训练其采食饲料的能力,提高仔猪断奶时的体重。因仔猪的各项生理功能发育的还不健全,抵抗力较差,易患多种疾病,尤其是腹泻,不但会影响仔猪的生长发育,严重者还会导致死亡。因此在管理上要特别精心。仔猪在断奶时会经历较为严重的断奶应激,为了减少和缓解应激反应,要科学合理的断奶,在转群、换料时要注意有一定过渡时间,不可突然更换饲养环境和饲料,以免发生严重的应激反应,影响健康和生长。因仔猪的各项生理机能还在发育过程中,因此,环境因素对仔猪的生长和健康影响较大,在不良的饲养环境下,不但仔猪的生长会受到影响,还会危及到仔猪的健康,严重时会引起大面积的死亡。所以仔猪的饲养管理过程中,做好环境的控制工作非常的重要,要提供适宜的湿度和湿度,科学的通风,在保温的同时还要确保舍内空气新鲜,给仔猪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为了提高三元商品杂交猪的育肥效果,在仔猪阶段可对仔猪进行去势处理,一般选择在20-25日龄时进行,去势后的仔猪食欲增加、生长速度和饲料转化率提高,肉的品质有所改善。另外,为了避免疾病的发生,要在出生后的20-35日龄时根据本场及本地疫情的发生情况进行免疫接种,要注意去势和免疫不可同时进行,以免产生多重应激,影响生长和健康。

育肥阶段的饲养管理。保育阶段完成后即可将其转入育肥舍进行育肥,转群前要根据猪的体质强弱、体重大小进行合理的分群,一般同一圈舍内的个体间体重不宜超过5kg。一旦组群后就不要经易的调群,以免打破已建立的排位次序而发生争斗,造成而伤害。猪转舍后要进行调教,即三点定位,使其在固定的地点采食、卧睡和排便,这样便于管理。育肥猪的生长发育是具有规律性的,在育肥三元杂猪时要遵循小猪长骨、中猪长肉、大猪长膘的原则,在饲养时要按照这一原则分为前期、中期、后育的饲养,以提高饲养效果,充分发挥杜长大三元杂交猪的高产生产性能。要根据不同的生长阶段对营养需求的特点来提供适宜的日粮,在前期以骨骼增长为主,要注意日粮中矿物质元素的含量和比例,以促进骨骼的生长;在中期以肌肉的生长为主,脂肪的增长较少,尤其是三元杂交瘦肉型的商品猪要充分发挥这一阶段生长瘦肉的特性,科学饲喂,不但可以节省饲料,还可以提高胴体瘦肉率,在这一阶要注意提高日粮中蛋白质的水平,以满足肌肉生长对蛋白质的高需求;在后期以脂肪的沉积为主,这一时期为了控制脂肪的沉积,提高瘦肉率,要适当减少能量的饲喂量,可提高胴体猪肉的品质。在育肥三元商品杂交猪时最好使用优质的全价配合饲料,养殖场可根据本场的实际情况,当地的饲料资源自行配制,在配制饲料时要充分混匀。在饲喂时为了充分发挥三元杂交猪高瘦肉率的这一特性,可选择前催后控的方式进行饲喂,即在肌肉增长的时期,60kg以前可不限量饲喂,可让其自由采食,同时提供充足的饮水。在60kg以后则要限制饲养,控制采食量,每次让其吃到八成饱即可,也可以适当的降低饲料的能量,一直饲喂到出栏,做到定时、定量、定质、定温饲喂,饮水则不限,这样不但可以节省饲料成本,还可以减少脂肪沉积,提高胴体瘦肉率,提高猪肉的品质,充分发挥杜长大三元杂交猪的生产性能。三元杂效猪的适时出栏体重为80-90kg,此时的屠宰率、瘦肉率、饲料报酬率均为理想水平,此时上市经济效益最佳。虽然育肥猪的各项机能已发育完全,抵抗力强,但是也要加强管理,避免疾病的发生。除了要提供适宜的饲养环境外,还要定期对猪舍以及工具进行消毒。另外,杜长大三元杂交猪的生长强度高,对周围环境的应激较强,当发生应激反应时会影响其生长发育、增重,抵抗力也会下降,甚至会发生死亡,因此,要做好猪群的抗应激工作,做好夏季防暑、冬季的抗寒工作,另外,还要加强通风换气,减少舍内有害气体的浓度,饲养密度要适宜,防止猪群产生咬耳、咬尾、打架等恶癖。

杜长大三元杂交商品猪快速育肥技术

一、品种特性:
(一)长白猪,原产丹麦。
1.外貌特征:
全身被毛呈白色,头小清秀,耳大前倾,四肢高细,后躯发达,背腹平直体躯长,有16对肋骨,乳头6~7对。
2.生产性能:
长白猪生长发育快,省饲料,屠宰率高,胴体瘦肉率高;繁殖性能好,饲料利用率高,具有产仔数较多,对饲料营养要求高等特点。各地用长白猪做父本与本地母猪开展二元或三元杂交,均有较好的杂交效果。日增重比本地猪提高10%~26%,瘦肉率增加5%~8%。长白猪性成熟较晚,6月龄开始出现性行为,9~10月龄体重达120㎏左右开始配种。初产母猪产仔数10~11头,经产母猪产仔数11~12头。
(二)大约克猪,原产英国。
1.外貌特征:约克夏猪体格大,体型匀称。耳直立,鼻直,背腰微弓,四肢较长,头颈较长,脸微凹,体驱长,全身被毛白色,故称大白猪。成年公猪体重250~300千克,成年母猪体重230~250千克。
2.生产性能:增重速度快,省饲料,出生6月龄体重可以达100千克左右。营养良好,自由采食的条件下,日增重可达700克左右。每千克增重消耗配合饲料3千克左右。体重90千克时屠宰率71%~73%,瘦肉率60%~65%;经产母猪产仔数11头,乳头7对以上,8.5~10月龄开始配种。
(三)杜洛克猪,原产美国。
1.外貌特征:全身被毛呈棕红色,体躯高大,粗壮结实,全身肌肉丰满平滑,后躯肌肉特别发达,头较小,颜面微凹,鼻长直,耳中等大小,向前倾,耳尖稍弯曲,胸宽而深,背腰略呈拱形,腹线平直,四肢强健,蹄黑色。
2.生产性能:增重快,饲料报酬高(料肉比为2.8~3.2∶1),胴体品质好、眼肌面积大、瘦肉率高等优点,而在繁殖性能方面较差些。故在与其它猪种杂交时,经常作为父本,以达到增产瘦肉和提高产仔数的目的。
杜长大三元杂交商品肉猪身子长、屁股大、双脊梁、小耳朵、小肚子。杜长大猪产仔数较少,大群平均仅为9-10头,繁殖性能方面较差些但母性较强,育成率高。该猪种具有生长快,饲料转化率高,抗逆性强,胴体品质好、眼肌面积大、瘦肉率高等优点,经济效益明显等特点,适宜大力推广。育肥期平均日增重750克以上,料肉比2.5-3.0:1。胴体瘦肉率在60%以上,屠宰率为75%。

二、快速育肥
(一)仔猪饲养管理
1.1仔猪选购一看品种,选择优良的杜长大三元杂交商品肉猪;二看产地,就近选购,以免应激反应发生疾病,严禁从疫区及有病猪场购入仔猪;三看精神:仔猪健康活泼、毛色光亮、鼻镜湿润;四看检疫证,仔猪必须要有防疫证和检疫证。五看是否经过保育。
1.2适时去势对没有去势的仔猪待购进后应自家环境和饲料,进行去势。去势后仔猪食欲增加,生长快速,饲料利用率高,肉品质好。
1.3防寒保暖温度对仔猪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生长快速和饲料利用上,温度过低会发生感冒、肺炎等疾病,会导致猪生长减慢,饲料利用率将低等。新购进的仔猪环境温度应保持在20~25℃左右为宜,在寒冷的冬季保持猪舍内小气候恒定适温,在日常管理中注意关闭门窗,在仔猪睡卧处勤换干燥的垫草,使用保暖设备。生产过程中尽可能为仔猪创造适宜的环境温度。
1.4加强饲养仔猪生产发育迅速,特别是肌肉和骨骼的生长能力很强,而消化系统和抵抗能力比较弱,应给予丰富的营养,足够清洁的饮水和细心的护理,同时注意圈内清洁卫生,尽量让仔猪运动,增强抵抗能力,防止猪感冒和腹泻。
(二).生长育肥猪的饲养管理
2.1日粮搭配多样化猪只生长需要各种营养物质,单一饲料往往营养不全面,不能满足猪生长发育的要求。多种饲料搭配应用,可以发挥蛋白质及其它营养物质的互补作用,从而提高蛋白质等营养物质的消化率和利用率。饲料建议配方:玉米30、燕麦15、小麦15、麸皮15、蚕豆(豌豆)10、麻渣(脱毒)10,添加剂(育肥猪育混料、人工盐、生钙粉、猛吃猛长)4.5、食盐0.5。
自制配合日粮可参考以下配方:
25-45公斤育肥猪:玉米40%、稻谷25%、麸皮(小麦)15%、豆类(炒熟)10-15%、油饼3-7%、鱼粉2-5%、食盐1%和适量的饲料添加剂。
45-75公斤育肥猪玉米50%、米糠15%、麸皮(小麦)15-20%、豆类(炒熟)10-12%、油饼8-10%、鱼粉1-2%、食盐1%和适量的饲料添加剂。
75公斤育肥猪以上玉米60%、米糠10%、麸皮(小麦)8-10%、豆类(炒熟)6-8%、油饼10-12%、鱼粉1%、食盐1%和适量的饲料添加剂。
2.2饲喂定时、定质、定量定时指每天喂猪的时间和只数要固定,这样不仅使得生活有规律,而且有利于消化液的分泌,提高猪的食欲和饲料利用率。精料为主时,每天饲喂2-3次即可,青粗饲料较多时,每天增加1-2次。饲料要定量,不要忽多忽少,以免影响食欲,降低消化率。根据猪的食欲和生长阶段调整饲喂,每次以八、九成饱为宜,使猪在每次饲喂时能保持旺盛的食欲。饲料要保持相对稳定,变换饲料时要逐渐进行,使猪对新饲料有个适应和习惯的过程。
2.3饲料生喂饲料煮熟后,破坏了一部分维生素,还有某些蛋白质会发生变性,降低消化率。生喂可节省燃料,减少开支,降低饲养成本。但是必须保证饲料品质。
2.4日粮稀稠日粮过稀不仅影响唾液分泌,而且稀释胃液,影响饲料的消化。日粮调制以捏成团不散为好。饲喂后,给足洁净水。
2.5驱虫与防疫育肥前用驱虫净或阿维菌素等驱虫,并进行仔猪副伤寒及猪三联疫苗免疫注射。

(三).适时出栏
生猪饲养6-8月龄,体重达75-80公斤左右,猪肉市场好即可出栏。

基层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工作的体会


生猪屠宰定点屠宰检疫是为了避免私自屠宰,让健康猪肉进入市场,给社会群众提供放心肉、健康肉,杜绝动物疫病的传播和蔓延,让养殖业能够进入健康、稳定的发展轨道。根据目前的基层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工作来看,有较多的问题存在,笔者就自身的工作体会进行了阐述,希望能为改善基层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工作提供帮助。下面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基层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工作的体会。

1、屠宰检疫含义

屠宰检疫是对动物屠宰后并进行检疫的工作,屠宰检疫的动物必须是接受过检疫的、健康的活物,屠宰后,对动物的肉、内脏、蹄等部分进行检疫工作。屠宰检疫实行驻厂同步检疫,即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向辖区内的定点屠宰厂派驻官方兽医,由驻厂官方兽医在屠宰现场实行与屠宰工艺流程同步的检疫。为保证屠宰检疫质量,要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官方兽医,设立足够的检疫岗位,落实检疫工作岗位责任制。为了确保肉类等动物产品的安全卫生,做好对进厂生猪等动物检疫状况、厂区动物防疫条件和不合格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

2、常见问题

检疫人员缺乏法律意识。屠宰批发商有很多之前都是个体经营户,其自身的文化水平可能较低,缺乏足够的法律意识。部分屠宰批发商因为想要节约成本,只考虑个人利益,从农村中收购生猪,避开检疫部门,不能够提供检疫证明;某些批发商为了谋取暴利而不惜购买病猪、死猪,无视法律法规,拒绝接受检疫。消费者自身对于定点屠宰检疫没有重视,缺乏较强的肉产品合格检疫意识。

官方兽医技术水平不高。一些屠宰场的官方兽医对待工作不认真,没有责任心,不根据《生猪屠宰检疫规程》来开展工作,检疫过程的设备不全。宰前不进行检查,对可疑的病害肉没有处理就让其出厂,这是官方兽医的工作失责,导致不合格肉产品以合格肉产品的身份流入市场。

屠宰场的设施和位置达不到动物防疫的标准。现在的基层生猪定点屠宰场因为很多是从肉联厂和食品站演变而来,其设施比较久,卫生环境不乐观,相关的消毒设备和无害化处理设备缺乏,不符合《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对于屠宰场的要求,导致防疫和检疫工作受到影响。

检疫执法主体不合法。《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目前在基层生猪定点屠宰场从事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的大多数仍是乡镇动物防疫检疫站(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动物检疫员,有的甚至是临时聘用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

检疫设备落后。不少的屠宰场检疫设施缺乏,官方兽医检疫以视觉、嗅觉、触觉等主观感受作为检疫评价标准,人为因素较大,科技含量低,无法确保检疫质量。

宰后同步检疫没有认真贯彻。宰后同步检疫是为了让动物食品更加安全,可是因为经费问题,这项要求往往等同于虚设,不能够严格的执行,导致安全性问题得不到保障。

各部门不能够配合相互的工作。现在的生猪屠宰检疫工作是畜牧部门的管辖范围,而肉品检验是屠宰企业负责,屠宰监督受到商务部门的管理,导致各流程的管理部门比较多,相互配合和沟通不善,引起制度不完善以及工作不全面,容易发生错误。

3、加强基层检疫工作的综合措施

屠宰检疫工作事关人民的健康以及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事关重大动物疫病的控制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为确保猪肉产品安全供给,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打好基础,应全面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管措施。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民生猪屠宰检疫意识。为了能够让屠宰检疫工作更加的规范,可以通过各种宣传渠道来对屠宰检疫工作进行宣传,加强社会大众对于《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的了解和熟悉,让全社会都加强对检疫工作的监督和重视,纠正大家的思想偏差,提升领导对于屠宰场检疫的重视,促进屠宰检疫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减少因为各项因素而导致的问题肉产品流入市场,提升肉食品安全性。

基层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工作体会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和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特别是《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我国动物屠宰检疫工作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对生猪屠宰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杜绝了私屠乱宰,规范了市场秩序,真正实现了在屠宰环节消灭疫源,控制病害肉品上市,保障人民群众吃放心肉,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切实保障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了养殖业的正常发展。生猪屠宰检疫是把好猪肉从饲养到餐桌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保障市场肉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从当前基层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现状看,屠宰检疫工作仍存在诸多问题,笔者经过几年的工作实践和探索,就如何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检疫工作谈一些体会,以期促进基层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工作的完善和规范。
1、屠宰检疫的概念
屠宰检疫是指在屠宰厂(场、点)对活体动物和宰后动物实施的检疫。屠宰检疫包括对宰前动物进行活体健康检查(宰前检疫)和对动物宰后的肉、内脏、头、蹄等的检疫(宰后检疫)两个部分。屠宰检疫实行驻厂同步检疫,即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向辖区内的定点屠宰厂派驻官方兽医,由驻厂官方兽医在屠宰现场实行与屠宰工艺流程相同步的检疫。为保证屠宰检疫的质量,要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官方兽医,设立足够的检疫岗位,落实检疫工作岗位责任制。为了确保肉类等动物产品的安全卫生,还要做好对进厂生猪等动物检疫状况、厂区动物防疫条件和不合格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
2、基层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中存在的问题
2.1检疫法律意识不强
由于大部分屠宰批发商是从个体经营户发展而来,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有些屠宰批发商为节省产地检疫费,从个人私利出发,往往走村串乡收购生猪或有贩运户直接送货上门,逃避检疫,无有效的检疫证明;还有个别屠宰批发商怀着侥幸心理,贪图便宜,收购病死猪,以逃避驻场官方兽医的检疫监督;更严重的是,有的屠宰批发商无视政策法规,抗拒检疫,阻碍防疫兽医执行公务,甚至辱骂、殴打检疫人员。此外,消费者对定点屠宰检疫的认识不够,购买肉食品时不看是否经过定点屠宰检疫,自觉食用检疫合格肉产品的意识不强。
2.2官方兽医的素质和操作技能有待提高
少数屠宰场的官方兽医工作马虎了事,责任心不强,不遵守《生猪屠宰检疫规程》,检疫时不带任何检疫工具。只见一手拿印,一手挎包,盖印、收钱、撕票“三步曲”,不认真履行一个官方兽医的职责。宰前检查不进行,有害的“三腺”未摘除,咬肌部位未检查,可疑的病害肉未经处理便出场,不但损害了官方兽医的执法形象,还给不合格肉品上市提供了合法的外衣。
2.3屠宰场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
目前部分基层生猪定点屠宰场是由以前的肉联厂、食品站改造而来,厂房陈旧、设施设备磨损严重、卫生条件差、检疫操作硬件跟不上;有些地方的屠宰场没有设立检疫室、急宰间和隔离圈,没有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设备,更没有消毒设备,与《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对定点屠宰场的动物防疫条件规定的要求相差甚远,给动物检疫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影响。

2.4检疫执法主体不合法
《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目前在基层生猪定点屠宰场从事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的大多数仍是乡镇动物防疫检疫站(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动物检疫员,有的甚至是临时聘用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
2.5屠宰场检疫设备落后
大部分屠宰场检疫室内基本设施、检疫设备及检疫工具配置不齐。如冰箱、干燥箱、照相机、快速检验的设备及相关试剂等缺乏。官方兽医只能靠“视、触、嗅、剖”等检疫手段对生猪检疫合格与否作出判定,其人为因素比重较大,科技含量不高,检疫质量难以保证。
2.6宰后同步检疫流于形式
由于检疫监督经费不足,宰后检疫不能按规定设置检疫岗位,不按规定配备基层兽医,一般由1~2个兽医全程包办,致使人少事多,无法对宰后实行全流程的同步检疫,平时的宰后检疫只是走过场,不能对屠宰后的生猪内脏、胴体、淋巴结等进行剖检,同步检疫仅仅流于形式。
2.7瘦肉精监测不到位
在生猪入场后屠宰前,不按照规定比率接取猪尿进行“瘦肉精”快速检测;屠宰企业未按规定对生猪进行“瘦肉精”自检;有的检测项目单一,仅对盐酸克伦特罗进行检测,未对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瘦肉精”进行检测。
2.8部门之间配合协调不够
目前,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由畜牧部门负责,肉品检验由屠宰企业自行负责,屠宰监督由商务部门负责,政出多门,缺乏部门间的沟通协商,配套制度不完善,管理工作相互脱节。
3、加强基层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工作综合措施
屠宰检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菜篮子”工程,事关人民的健康,事关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事关重大动物疫病的控制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为确保猪肉产品安全供给,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打好根本基础,笔者认为应全面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管措施。
3.1着眼宣传,提高生猪屠宰检疫思想认识
为使屠宰检疫工作顺利开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多种途径和形式宣传《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让全社会了解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使广大肉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理解并支持检疫工作,消除对检疫工作认识上的误区,纠正只重视产地检疫、轻视屠宰检疫的错误思想。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站在服务当地群众的高度认识屠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努力营造一个当地政府重视、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理解,有利于屠宰检疫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法


近几年食品安全一直是全民关注的焦点,作为食品安全一部分的肉品安全问题一直都被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这样就对屠宰检疫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行生猪定点屠宰检疫是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的重要措施。近年来贵州省石阡县深入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工作,使肉产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肉产品质量也明显提升。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和改进的方法。

1、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存在的突出问题

1.1屠宰场制度不健全,畜禽入场把关不严

屠宰场多数属于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现有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不规范,人员流动较大;运载生猪入场车辆消毒不彻底或者根本没有消毒设施,门卫形同虚设,经常离岗,畜禽入场查证验物不规范,存在票证与实际数量不符、畜禽标识不符、企业“瘦肉精”自检不及时等现象发生‘1]。

1.2动物检疫手段滞后,检疫力量不足

现以贵州省石阡县生猪定点屠宰场为例,由于检疫费取消后缺乏资金支持,检疫经费又没有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检疫经费得不到保障,检疫室缺乏相应的检验设施,没有照相机、干燥箱、显微镜等基本设施。因此检疫人员只能通过“视、触、嗅、剖”等方法开展检验工作,难以发现潜伏期的疫病。其次,检疫人员严重匮乏,每年3万左右屠宰量现只有驻场官方兽医(检疫人员)2人,还要承担汤山办事处的其他日常工作,不能全身心投入到该项工作中,且自身文化程度不高,专业知识不足。

1.3群众缺乏屠宰检疫意识

很多消费者对屠宰检疫工作认识不足,在购买猪肉时没有习惯查看《检疫合格证明》,因此不能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这给一些屠宰户提供了可乘之机,逃避检疫或销售未经检疫的猪肉,无法确保上市猪肉产品的质量安全。部分乡镇没有定点屠宰场,且地处偏远,定点屠宰成本较高,因此私屠滥宰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一些常见的疫病难以发现,带来了肉质品质量安全隐患。

1.4市场监管力度不够

工商、农业、卫生、公安等部门在生猪屠宰监管工作中存在权责不明、职能交叉等问题,因此各部门间的配合协作并不多,联合检查的次数较少。由于监管力度不够,难以真正遏制住私屠滥宰的行为。

2、加强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管理的对策

2..1加强监管,规范屠宰场企业自身行为

首先,加强对屠宰场方面的监管,从制度上规范自身行为,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强化场内基础设施建设并保证正常运转,严格把好畜禽的入场关,保证场内工作人员的连续性。然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可在定点屠宰场下设定点检疫办公室,以加大对生猪屠宰检疫监管力度。对条件差、设施滞后、屠宰量不多、污染大的场点可予以撤销或合并治理,规范屠宰点管理。同时,相关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专项资金,确保有充足的工作经费。购置动物检疫设施,配备显微镜、照相机、化学试剂盒等基本的检疫工具与设备。其次,抓好动物检疫队伍建设,提高生猪屠宰检疫质量。检疫人员应固定且定期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检疫员的业务能力。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及时剔除责任心不强、渎职违法的工作人员。

2..2积极宣传,提高群众对屠宰检疫工作的认识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标语、广播、电视等途径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让群众认识到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重要意义,支持动物检疫工作,更好地配合检疫人员的工作。同时,要引导广大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主动监督检举不法商贩售卖病死猪、未经检疫猪的违法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猪肉销售市场环境,让“放心肉”真正走上群众的餐桌。

2..3加强部门协作,有力整顿监管市场

首先,要根据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特点与现状,划分清楚农业、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的权责,让各部门明白自身所肩负的职责与拥有的权力。然后,加强各部门间的配合协作,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方式,重点检查是否有非法添加“瘦肉精”、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群众揭发上述不法行为,以确保猪肉安全。

国家自从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工作以来先后开展了猪、牛、羊、禽等动物的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工作,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还存在着一些漏洞和不足。为了认真搞好畜禽宰前检疫工作,把握畜产品质量安全关,本文就如何搞好畜禽宰前检疫工作,浅谈以下几个观点。
一、畜禽宰前检疫的目的和意义
自从2011年3.15爆出双汇瘦肉精事件以来,肉品安全问题又一次成为了全民关注的焦点,也是各级政府部门监督和管理的重点,生产安全优质的动物性食品已成为当前乃至今后的重要任务。
作为定点屠宰检疫的第一关,宰前检疫是检疫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肉类卫生安全,减少病害肉与健康肉互相污染,动物在进入待宰圈前,必须将健康畜和病畜进行隔离屠宰,否则将会污染整个屠宰场地和屠宰器具,引起交叉感染,造成肉制品的质量问题,影响消费者的食用,严重的甚至给身体健康带来危害。因此一定要引起动物检疫人员以及屠宰场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提高畜禽宰前检疫的认识,坚决把好畜禽宰前检疫关。
二、畜禽宰前检疫的内容及方法
1.畜禽宰前检疫的内容
(1)查证验物
宰前检疫的查证验物工作主要有检查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已经对其回收存档、到场的生猪是否证物相符、生猪是否佩戴有与之相应的耳标,生猪是否健康。
查证验物的工作要求工作人员要细心和耐心,主要检查票证的时间是否在规定检疫期限内;是否有涂改、伪造的现象;耳标、头数与运载猪只的耳标、头数是否相符;检疫印鉴是否正确等几项。
查证验物是定点屠宰场的第—个环节,所要检查的动物产地检疫证明是证明畜禽是否来自非疫区的第一手材料。既能通过查验检疫证明了解畜禽所在地的疫倩情况,又能及时掌握该畜禽的免疫状况,同时通过通过对畜禽种类和头数的核对,可是发现有无途病、途亡的现象发生,若有该情况发生应该及时是查明情况,进行必要的隔离处理。
(2)待宰圈检疫
生猪入场以后,首先要进入待宰圈进行静养待宰,通过一定时间的群体观察及个体检查对进场的生猪进行检疫,以确定是否符合屠宰要求。
2.宰前检疫的方法
(1)群体观察
生猪进入待宰圈以后,按照每车作为一个独立单位进行分圈观察,按静态、动态、食欲状态的顺序,观察比较畜禽的生理与病理表现,检疫人员在不惊扰生猪的前提下对其精神状态、饮水、睡姿等进行观察,若有异常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必要的时候进行实验室检验。
(2)个体检查
由于进入屠宰场的生猪比较多,给逐一个体检查带来很到的难度,可以实施个体抽检,既在同一车中抽取几只具有代表性的猪只进行个体检疫。
个体检疫以临床检查为主,主要以看、听、摸、检等方法结合体温、脉搏、呼吸生理指标进行。根据检出的异常变化情况,综合传染病及其他疾病特有的外部表现症状,即可判定畜禽有无疫病,是否健康。
若发现疑似病例则要对整车生猪进行隔离观察并进行复检。
(3)瘦肉精抽检
按照每车生猪每十头抽取一头(若一车不足十头的按一车一头进行抽取)的比例对生猪进行尿样提取,用瘦肉精检查试纸进行初步检疫,若发现检测呈阳性则对该批次猪全部进行检测,并取肝样送实验室检验。
3.对检出患病畜禽的处理
畜禽经过宰前检疫后,凡是检出对人类、畜禽有危害的疫病,要根据病变的类别、危害程度等做如下处理。
(1)禁宰
凡是确诊为炭疽、鼻疽、恶性水肿、狂犬病、马传染性贫血、马流行性淋巴管炎、鸡瘟、猪瘟、羊快疫等疫病的畜禽,都要严格控制,隔离看护,不准进屠宰间屠宰,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采取不放血的方法扑杀后做销毁处理。
(2)急宰
凡是确诊为不妨碍肉食卫生安全的普通疾病的畜禽,例如物理性创伤、致伤、体温增高的畜禽,应进行急宰。
(3)缓宰
对于疑似一般传染病且有痊愈可能的病畜可以实行缓宰。

三、畜禽宰前检疫中存在的漏洞
1.畜禽耳标佩戴不全
今年来虽然国家对动物免疫加大了投入力度,但由于长期以来,个体散养户对国家的规章制度认识不够,各地方免疫防疫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造成畜禽免疫不全或者虽然免疫却未佩戴耳标等现象时有发生。
2.静养时间不够
有些定点屠宰场为了追求最大利益,尤其是在产销旺季,屠宰场不按照规定对畜禽进行静养,随来随宰的现象一直存在从而造成了有些潜在的疫病不能被发现而病畜被屠宰,使病害肉流入市场。
3.检疫人员马虎了事,检疫不严格
由于进入屠宰场的生猪量比较大,有些检疫人员玩忽职守,不认真对待工作,不按照规定进行检疫,造成少检、漏检、错检的现象出现。
四、改进办法
1.增强耳标佩戴意识
定期的到养殖户家里进行畜禽免疫,增大宣传力度,让农户意识到免疫后佩戴耳标的重要性,使其能够自觉自愿的给畜禽佩戴耳标,从而有利于屠宰检疫的开展。
2.认真进行畜禽宰前的检疫管理
畜禽运到屠宰场后,不能马上进行检疫。因为畜禽经过长途运输,互相拥挤以及受气候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动物机体处于疲劳、兴奋状态,各项生理指数都有异常变化。因此,畜禽在检疫前,要将畜禽置待检圈栏、笼内休息1h为宜。使其充分安静、消除疲劳、恢复生理的正常状态后,再进行检疫。另外,不能屠宰处于疲劳状态的畜禽,因为畜禽在疲劳状态下屠宰,会使宰杀时放血不充分,从而使肌肉的pH值异常,导致肉质下降,不利于保存,影响肉类食用的安全。
3.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提高人员素质
一方面,强屠宰场内部监督管理,及时对屠宰现存问题进行查纠,对不能按照规定完成检疫工作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查处。从而保障动物定点屠宰,集中检疫规范有序运作。
另一方面各级检疫部门应该定期对基层检疫人员进行考核培训,增强业务水平,了解各类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加法律意思,对不服从管理、发生违纪的检疫人员视其情节给予警告、批评教育、罚款、通报批评等处理,净化检疫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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